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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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