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