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392号)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瑞泰人寿〔2010〕第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贸大厦支行的两笔合计28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以上两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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