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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受理深圳市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补充受理深圳市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第十二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我办已发布公告于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2月28日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由于2月27、28日(周六、日)为休息日,部分企业未能在此期间内进行报送,经我办研究决定,现增加4月7至8日作为补充受理企业材料递交申报时间,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深圳市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事大厅(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大厦四楼)。

特此通知。

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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