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安〔20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09〕9号)精神,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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