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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企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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