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报务中心:
现将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深公共节能办[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并于本月20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此通知。
二Ο一Ο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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