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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212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中意人寿〔2009〕1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二、经审查,刘瑜、李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刘瑜担任你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刚担任你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中心支公司仅限于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四川省乐山市时代广场三期9F01.02.03.04。

五、该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四川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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