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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10-02-27
【生效日期】2010-02-2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79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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