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61号)
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请示》(瑞健保发〔20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名称变更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及时告知保单持有人,并向社会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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