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 生 部
中 央 编 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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