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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0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0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0〕14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地〔2010〕3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集美区11-09片区杏前路与锦园西路东侧地块(编号:J2010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拍卖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拍卖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集美区11-09片区杏前路与锦园西路交叉口东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拍卖出让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拍卖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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