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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厦府办〔2009〕3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卫生部制定的《乡镇(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卫生部制定的《指南》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镇(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预案,强化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卫生部制定的《指南》提出的各项措施,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9〕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乡镇(街道)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在乡镇(街道)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部制定了《乡镇(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指南印发之日起,原《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卫 生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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