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发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
【发布文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发布日期】2006-05-17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马鞍山市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4月1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姚玉舟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