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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151号)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落实学校(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有效地预防控制学校(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深圳市2009/2010年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2009年秋冬季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指引》,现将《深圳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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