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深艾办发〔2009〕3号)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围绕“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宣传主题和“权益,责任,落实”宣传口号,结合自身实际,在12月1日前后认真组织实施。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你们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有关宣传数据等)于12月7日前报我办。

联系人:宋俊敏,联系电话及传真:25632404,电子邮箱:szcdchiv@163.com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