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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长香同志退休并享受待遇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长香同志退休并享受待遇的通知

(榕政人〔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长香同志的福州市交通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军队师、团职转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军转字[1999]13号)和《关于办理军队师、团职转业干部退(离)休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委组[1999]通字079号)文件规定,退休后享受正处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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