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09]1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推进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加强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环境保护部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引导和规范各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促进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科学发展。

二、评估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政府网站。

三、评估方式和分值比例

1.人工访问:对于“信息公开”和“网站设计”指标,由不少于15名的信息技术或环保专家对各地网站进行人工访问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打分。本部分分值占55%。

2.人工核查:对于“在线服务”、“政民互动”和“网站制度”指标,由不少于2名的信息技术专家根据各地上报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打分,并根据情况远程或实地登录各地的在线办事系统进行核查。本部分分值占40%。

3.专家评审委员会考评:对于“特色服务”指标,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专家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在专家评审委员会上进行讨论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分值。本部分分值占5%。

四、评估时间

2009年11月1日~30日。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认真编写《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二),于11月13日前将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到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联系人:符春燕、李蔚、马若飞

电话:(010)84665828、84665825、66556625

传真:(010)84665837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