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转发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77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单位,其它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189)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要求实施。

已列入年度计划的所有市政府投资项目主体单位,要结合本方案要求,调整工作方案及目标进度,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项目组织协调,统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工程咨询、勘查、设计、造价等中介机构,将前期工作做深做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

二、加强与审批部门的沟通,为审批部门提前介入、缩短审批时限创造条件,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三、对审批部门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