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深圳市2008年度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技术字〔2009〕3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原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原确认的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先进技术企业239家,考核不合格、取消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3家。
经考核合格的各先进技术企业,可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先进企业称号,不得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待遇,并补交当年度已享受先进技术企业优惠待遇而减免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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