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9〕1020号)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资格。
二、你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分支网点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控。
三、你行应持本批复到北京保监局办理申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你行分支网点拟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应到当地保监局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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