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转发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29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87号)转发给你们,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南光社康中心、草埔东社康中心、深圳实验学校(小学)、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等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流感监测工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