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933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生保发〔2009〕244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9年7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所做的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住所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二、第五条修改为: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陆亿玖仟零玖拾肆万伍仟肆佰零伍元整(RMB1,690,945,405元)。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已经发行股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陆亿玖仟零玖拾肆万伍仟肆佰零伍元整(RMB1,690,945,405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本总额。
四、第十七条修改为:股份总数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陆亿玖仟零玖拾肆万伍仟肆佰零伍(1,690,945,405)股。
五、章程附件1股份结构表修改为:
股份结构表
序号
股东
股份额
股份比例(%)
1
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8,189,081
20.00
2
首钢总公司
256,338,216
15.16
3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238,721,704
14.12
4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180,000,000
10.65
5
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
169,094,541
10.00
6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169,094,540
10.00
7
深圳市铖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7,105,193
9.88
8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118,402,130
7.00
9
龙赢投资有限公司
54,000,000
3.19
合 计
1,690,945,405
10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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