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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内蒙古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内蒙古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81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内文市字[2009]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内蒙古金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09年9月12日到内蒙古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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