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重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761号)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你局渝文广文[2009]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演出公司、重庆俊生文艺演出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09年9月11日至22日到重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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