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832号)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请示》(鼎和保险字〔2009〕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的人民币1.036亿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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