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河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656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09]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世创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09年9月5日到河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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