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好莱坞电影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64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17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汇阳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爱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国好莱坞电影乐团一行40人,于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1月15日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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