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和王力宏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64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09]121、1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演出展览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09年8月31日;王力宏于2009年10月16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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