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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深圳市
【发布文号】深卫函〔2009〕461号
【发布日期】2009-08-19
【生效日期】2009-08-19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深圳市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转发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卫函〔2009〕46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务局、坪山新区公共事务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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