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9〕94号)




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