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斯图加特芭蕾舞团和德国广播爱乐乐团到苏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53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305、3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科文演出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联合邀请德国斯图加特芭蕾舞团一行105人和德国广播爱乐乐团一行82人,分别于2009年10月16日和10月20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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