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陕西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95号)
陕西省文化厅:
你厅陕文字[2009]5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陕西省西安曲江文化演出(集团)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09年9月5日到陕西西安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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