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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青火联合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青火联合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7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9〕4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青火联合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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