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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转发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深卫函(2009)42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办监督函〔2009〕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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