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皇家音乐声学研究中心室内弦乐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2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东方经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意大利皇家音乐声学研究中心室内弦乐团一行11人,于2009年8月13日至23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