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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卫办农卫发〔2009〕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提出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现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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