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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2009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09-07-10
【生效日期】2009-07-1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家粮食局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粮食局公告(2009年第2号)
国家粮食局公告(2009年第2号)
(2009年第2号)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授予北京市平谷官庄粮食收储库等215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
附件:2009年上半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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