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新加坡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22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9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非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曹格、戴佩妮;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09年9月1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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