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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评价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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