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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创建卫生强省、卫生强市的决定精神,对照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浙政发〔2007〕69号)要求,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建设卫生强市。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市)、卫生强区建设工作,现提出《宁波市卫生强市建设实施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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