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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辽宁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01-13
【生效日期】2006-01-13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
(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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