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到石家庄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161号)
河北省文化厅:
你厅冀文市函[2009]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仁闪凝娱乐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于2009年6月26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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