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9〕651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你局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验收,同意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请你局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巩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现代化水平。
附件: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专家组验收意见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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