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1226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夏津兰华消毒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临沂市乐邦兽药饲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广西康普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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