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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94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3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金展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9年8月10日至1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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