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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大学新区美岐1号(扩征)安置地建设项目局部修改上街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大学新区美岐1号(扩征)安置地建设项目局部修改上街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榕政综〔2009〕102号)




闽侯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学新区美岐1号(扩征)安置地涉及局部修改闽侯县上街镇、南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侯政地〔2009〕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上街镇、南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闽侯县大学新区美岐1号(扩征)安置地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未列入建设用地区的3.9456 公顷土地列入建设用地区。同时,在南通镇内将相同数量的规划建设用地(其中耕地3.5579公顷)修改为非建设用地区。

二、上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你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进行更新,将有关材料归档,并按要求及时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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