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新加坡演唱组合BY2到江苏无锡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92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17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无锡广电星辰演艺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新加坡演唱组合BY2(白纬芬、白纬玲),于2009年8月28日到无锡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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