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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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