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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国家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国家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89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3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世纪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国国家交响乐团一行115人,于2009年6月10日至17日来华,期间6月11日至12日到北京、6月14日到西安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陕西省文化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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